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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急需抢救但医生不在,护士该怎么办
医院工作的护士微聊,她说起自己的困惑:在临床工作中,常碰到病人病情突发意外甚至危及到生命的状况,而恰好值班医生不在现场(如去会诊、吃饭等),护士是第一个面对病人的人,但顾虑护士的权利所限,不知道此时护士该怎么办?
我们知道,在医疗实践中,护士没有处方权,没有权利擅自给病人处置,护士的行为是以执行医生的医嘱为前提的。那是不是说,护士在医生到来前只能等待,而不可以给病人以任何措施施救呢?
我们先做一个分析。当病人病情突发意外瞬间,存在三种情况:
(1)患者及家属呼救求助心切,哪怕身边的护工或护生凡是穿白大褂的人,都是期望抓住的救命稻草,何况是护士和医生。
(2)医生到达现场的时间不确定,哪怕是几分钟、几十分钟或更长,而出医嘱时间更为延后。
(3)患者病情的发展和转归及凶险程度自行逆转几率很小;那么,护士在这样的局面下坐等医生,再等到医嘱,看似不违规,可一旦病人抢救失利,仅“延误抢救和护士在场不作为”这两条指控,足以把护士推向风口浪尖,在当前不很乐观的医疗环境下,任何悲剧性结果都有可能发生。
笔者以为,护士在第一时间有两项操作可做:一是迅速给病人开放静脉挂上生理盐水;二是给其吸上氧气。
这两条无论医生在与不在,都是保证下一步进行抢救的必要措施,可以在医生到来并下达医嘱后,护士直接执行医嘱给药,为抢救赢得时间,对医患双方都有好处。
那么,在医生到来之前,护士给病人打静脉、吸氧气行为是否认为无医嘱而越权违规呢?
就护士权限问题,我们曾在一起起的医疗纠纷阵痛过后,专门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评判,权衡其利弊,达成医护共识:“病人从病情突然变化那一刻起就进入了抢救阶段,护士先期进行这两项操作,在整个抢救过程会起到至关重要作用。”试想:如果病人是消化道大出血、是幼儿腹泻脱水、是外伤出血性休克、是急腹症、宫外孕等等,一旦血压下降、末梢血流灌注减少,肢端湿冷,血管缺血,等到医嘱开出来,护士还能顺利扎上液体吗?而吸氧,抢救病人应给的流量大小,早已是护士三基理论年年考核,熟练掌握的基本常识之一。所以在病人突发意外面前,护士施以应急处置,不仅不违规,恰恰是护士经验与能力的反映,把护士权限做到最大化,无论抢救成功与否,在客观事实和话语权上,护士可以占据主动,保护自己,反之,有可能将局面陷入被动境地,一场纠纷在所难免。
另外,从科室安全管理的角度,建议在护理站挂一块小写字板,医生无论因何需要离岗时,要告知当班护士自己的去向、预计所用时间和联系方式,一旦病人突发意外,护士可以在最短时间联系到医生,这一点,医院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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