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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14宣判



年9月14日22时01分,位于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盐池工业园区的张掖耀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发生原因是,企业污水处理厂当班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将盐酸快速加入含有大量硫化物的废水池内进行中和,致使大量硫化氢气体短时间内快速溢出,当班人员在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吸入高浓度的硫化氢等有毒混合气体,导致人员中毒。

近日,高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被告人孙某、金某宗、李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一年和十个月。

主要教训:

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企业擅自改变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和方式,设计处理方式为污水处理中和车间中和釜反应处理,于年9月11日擅自将污水处理方式变更为废水池中和处理;未对年9月13日专家提出15条隐患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即违法组织试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管理职责未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张掖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的企业,坐落于高台县盐池工业园,被告人孙某、金某宗、李某分别系该公司污水处理厂负责人、安保部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进行车间厂房和设备改造后,在相关隐患问题未彻底整改的情况下,违法组织试生产。年9月14日,工作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规程作业,夜班工人万某莲等3人在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具的情况下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因吸入高浓度硫化氢等有毒混合气体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金某宗、李某作为对企业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和管理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3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且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三名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并认罪认罚,且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谅解,依法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重要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年3月1日起已正式生效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若存在以下列举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有严重违法行为、明知存在重大隐患而不排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组织他人作业的一般为业务、生产、经营、工程等直线管理人员,如:分管领导、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等,随着这一法律规定的出台,更进一步明确在刑事追责的主体,将对直线管理人员在安全违法行为将起到很大的遏制作用。

在化工行业当中

许多物质都是有毒的

我们首先要对此类物质有一个清晰认知

有机溶剂中毒

有机溶剂主要指可溶解不溶于水的某种物质的液体,广泛应用于清洗、去污、稀释、萃取等生产过程,有的可作为中间体用于化学合成。有机溶剂几乎都是原发性皮肤刺激物,对人的皮肤、黏膜有不同程度的刺激,还有致癌、致畸等毒性。

工业生产中广泛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和有机溶剂挥发气体,通风是防中毒的重要措施。进入冬季后,一些企业为保暖而关闭通风设施、紧闭门窗,造成作业场所通风不良,有害气体聚积,易引发职业中毒。另外,有机溶剂和化学品可通过皮肤或衣物接触进入人体,如有机磷农药、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等。

有机溶剂主要接触岗位

木制工艺品及家具制造、汽车维修行业的刷漆、喷漆作业,人造皮革生产、制鞋、箱包制造等使用有机溶剂的岗位,橡胶黏合剂、纤维、染料、去污剂、杀虫剂生产等。

有机溶剂中毒常见症状

氯甲醚:可使人出现流泪、咽痛、剧烈咳嗽、胸闷、呼吸困难、发热、打寒战等症状。

苯:引发头痛、恶心、呕吐、神志模糊、知觉丧失、昏迷、抽搐等,严重者可因中枢系统麻痹而死亡。

甲醛:引发眼红、眼痒、咽喉不适或疼痛,声音嘶哑、打喷嚏、胸闷、气喘等。

二硫化碳:皮肤潮红、呼吸急促、恶心、呕吐、剧烈头痛、视觉障碍、精神错乱、晕厥。

甲醇:使人头痛、恶心、胃痛、疲倦、视力模糊以至失明,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

甲苯:眼及上呼吸道有明显刺激症状,眼结膜及咽部充血,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胸闷、四肢无力、意识模糊,严重者可有躁动、抽搐、昏迷等症状。

丙酮:出现乏力、恶心、头痛、头晕、易激动、呕吐、气急、痉挛、昏迷。对眼、鼻、喉有刺激性。

乙酸乙酯: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对肝、肾有损害,可致继发性贫血、白细胞增多。

防范措施

1.企业要严格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无毒取代低毒、低毒取代高毒”的原则,改用无毒或毒性较低的原料,不得使用无标签、无使用说明、无生产厂家标识的“三无”原料。

2.作业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可安装抽风机、排风扇、排气罩,安装报警装置;有毒有害工种要与其他工种隔离;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加强对有机溶剂储存和使用的管理。对有机溶剂进行分类和分区保存,使用时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4.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加强安全教育,让员工了解所使用化学品的成分及危害特性,提高防护能力。

5.落实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或职业性损害,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患者进行诊断、治疗。

6.为员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使用;为员工提供洗浴设施,指导做好个人防护。

7.配备应急设备和急救用品。一旦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持通风良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救援。将事故情况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避免事故进一步恶化。

8.急性有机溶剂中毒的现场处理是救护的关键。救援人员应使中毒者尽快脱离中毒环境,实施心肺复苏、人工呼吸,为其进行眼部和皮肤污染毒物清洗等,并尽快弄清中毒原因,为医院正确救治中毒者提供依据。

硫化氢中毒

硫化氢,是含硫有机物分解或金属硫化物与酸作用而产生的一种气体。无色,具有臭鸡蛋味,易挥发,燃烧时可产生蓝色火焰。它是许多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全世界硫化氢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在我国,硫化氢中毒占职业性急性中毒的第二位,仅次于一氧化碳中毒。

硫化氢主要接触岗位

如工业废水池清洗、采矿、石油开采、提炼、皮革鞣制、橡胶合成、煤气制取、人造纤维、造纸、染料、制糖、食品加工以及清理垃圾、阴沟、粪池、菜窖、鱼舱等作业。

硫化氢中毒常见症状

人在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硫化氢可导致急性中毒,主要损伤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以及心脏。

防范措施

1、对本单位工作场所硫化氢分布及可能泄漏或逸出情况进行充分辨识分析,确定本单位硫化氢重点防护区域及重点防护作业环节。

2、对产生硫化氢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其含硫化氢的酸性水、酸性气排放、含硫化氢酸性水切水设施等,应设计为密闭系统,酸性水、酸性气应有统一处理设施。含硫污水应密闭送入污水气体装置处理,禁止排入其他污水系统或就地排放。

3、在可能发生硫化氢泄漏或逸散的室内工作场所作业,应开启通风设施。实验室内产生或释放硫化氢的实验分析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过程中实验人员不能将头伸入通风橱中。

4、可能接触硫化氢的作业,作业人员应佩戴适用的防毒面具,在产生硫化氢源的上风侧操作。

5、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工作场所应设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显示报警盘应设置在控制室,现场硫化氢检测探头的数量和位置按照有关规范布置。固定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表低位报警点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50mg/m3。上述场所操作岗位应配置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其低位报警点应设置在10mg/m3,高位报警点均应设置在30mg/m3。个别单位低位报警点设置为10ppm,高位报警点设置为50ppm(30ppm),经换算为14mg/m3和70mg/m3(42mg/m3),均不符合规定,应该引起注意。

6、进入含有硫化氢的设备、管线等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切断一切物料,彻底冲洗、吹扫、置换,加好盲板;对氧含量、可燃气体含量及硫化氢浓度进行取样分析。经取样分析,氧含量在19.5%~23.5%、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10%、硫化氢浓度小于10mg/m3,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和现场警示标识,经密闭空间作业许可后方可进入作业。如密闭空间工作场所硫化氢浓度不能控制在10mg/m3以下,或作业过程中局部可能产生高浓度硫化氢逸出情况,或现场硫化氢浓度未知的情况下,作业过程中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并在作业期间连续进行硫化氢浓度监测。

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

一氧化碳具有无色、无味的特点,可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导致窒息。职业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是指作业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吸入大量一氧化碳后,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属法定职业病的一种。

主要接触岗位

炼钢、炼焦等冶金生产,煤气生产,氨、丙酮、光气、甲醇等化学合成,使用煤炉、土炕、火墙、炭火盆,使用其他燃煤、燃气、燃油动力装备等进行作业。

常见症状

轻度中毒:剧烈头痛、头昏、四肢无力、恶心、呕吐,有轻度至中度意识障碍,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高于10%。

中度中毒:意识障碍表现为浅度至中度昏迷,经抢救后恢复且无明显并发症,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高于30%。

重度中毒:脑水肿、休克或严重的心肌损害、呼吸衰竭、上消化道出血等,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高于50%。

迟发脑病:经过“假愈期”,又出现神经及意识障碍,椎体外系神经障碍,如帕金森氏综合征表现;椎体系神经损害,如偏瘫、病理反射阳性或小便失禁等;大脑皮层局灶性功能障碍,如失语、失明等,或出现继发性癫痫。

防范措施

1.企业应定期检修设备、排查隐患,防止煤气发生炉及管线泄漏。

2.加强设备密闭和作业场所通风,在易产生一氧化碳的车间配备相关报警设备。

3.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组织作业,在一氧化碳高浓度区域,要落实监护措施。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需动火作业,则应办理动火作业证,并由专业人员监测一氧化碳含量,确保在安全的范围内作业。

4.企业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普及自救和互救知识。

5.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作业时,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6.有明显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和严重贫血的人员及年龄较大的人员,不要在易产生一氧化碳的岗位上作业。

7.采用煤炉取暖的作业场所值班人员,需警惕一氧化碳聚积引发中毒,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取暖。

8.救援人员进入一氧化碳浓度较高的作业场所时,应使用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并携带一氧化碳报警器,穿上防护服。

9.发现作业人员中毒后,应将其移离中毒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松开其衣领,使其保持呼吸畅通,并注意保暖。有条件的应尽早给予吸氧。经现场急救处理后,应将中毒人员迅速转送至有医院。

当我们发现有毒气体有出现泄漏现象时

我们要做到的就是理智

不要盲目自救和他救

正确的方式应该这样做

当然不仅仅是化工行业

在每一个行业当中

进行生产作业的时候

都容不得任何的莽撞和疏忽

安全生产大于天!

来源:每日安全生产、班组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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